部门职责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6-03-05浏览次数:611

产教协同中心(创新创业学院)部门职责

1.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策措施,牵头制定学校产教融合工作发展规划、政策措施、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2.负责学校校地、校企、校行开展合作共建的统筹协调工作。

3.牵头负责二级院(部)与社会力量参与多元主体办学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
4.牵头负责学校产教融合项目的统筹协调与运行管理工作。

5.牵头负责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统筹协调工作。

6.牵头负责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统筹协调工作。

7.牵头负责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的统筹协调工作。

8.牵头负责校内现代产业学院的规划、建设、日常运营管理与考核工作。

9. 牵头对二级院(部)及各部门的行企捐赠设备与投入资金进行全流程跟踪管理。建立统筹台账,强化过程督导,确保年度行企投入足额精准到位,夯实产教融合资源保障基础。

10.牵头负责市域产教联合体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“两翼”平台驾驶舱的日常管理与数据运维工作。

11.负责学校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》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。

12.负责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。

13.负责“苏食智药众创空间”的运营管理工作。

14.负责江苏食品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日常工作。

15.负责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数据统计与填报工作。

16.负责江苏食品职业教育集团重大活动的策划与实施工作。

17.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